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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資訊披露系統

資訊披露流程

1. 關於披露請求的問題和諮詢

在申請資訊披露時,我們建議您首先聯繫資訊披露辦公室。 根據請求的內容,我們可以通過大學出版物等提供資訊來回應。 在這種情況下,無需支付披露費用,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當場獲取資訊。

愛媛大學資訊公開辦公室(總務部總務課負責人)
〒790-8577 愛媛縣 松山市 道后 平田 10-13
電話號碼:089-927-9016

2. 提交披露發票,支付披露請求費,確定披露或不披露

要求披露時,您需要向資訊披露辦公室提交規定的「公司檔披露請求」。
屆時,您需要為每份公司檔支付 300 日元作為披露請求費。

一旦收到披露發票,大學將與相關大學的部門聯繫,以確定相關文件,並根據標準考慮披露和不披露決定。

作為對此類索賠的回應,大學將在要求披露之日起 30 天內做出”披露全部或部分公司檔”或”不披露全部檔”的決定。

但是,如果由於文書工作困難或其他正當原因,在 30 天內難以做出披露決定等,我們可能會將期限延長至 30 天。

在任何情況下,索賠人都將以書面形式收到通知。

3. 提交披露實施方法的申請,支付披露實施費,實施披露

如果披露決定已通知,原則上,應在披露決定通知發出之日起 30 天內通過”披露實施方法請求”提出請求。

關於披露的實施方法,除了在大學閱讀這些檔的方法外,還有獲取副本的方法(也可以由申請人的郵資支付)。

實施披露時,必須支付規定的披露實施費。

披露請求費和披露實施費的支付

請通過以下方法之一支付費用。
●轉帳至大學指定的金融機構
●在大學資訊公開辦公室支付現金
●通過掛號信支付
* 由於經濟困難,披露實施費用可能會在申請時減少或免除。

公司文件管理帳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