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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資訊披露系統

資訊披露流程

1. 關於披露請求的問題和諮詢

在申請資訊披露時,我們建議您首先聯繫資訊披露辦公室。 根據請求的內容,我們可以通過大學出版物等提供資訊來回應。 在這種情況下,無需支付披露費用,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當場獲取資訊。

2. 提交披露發票,支付披露請求費,確定披露或不披露

要求披露時,必須向資訊披露辦公室提交規定的「公司檔披露發票」。
在這種情況下,每個公司檔應支付 300 日元作為披露請求費。

一旦收到披露發票,大學將與相關大學的部門聯繫,以確定相關文件,並根據標準考慮披露和不披露決定。

作為對此類索賠的回應,大學將在要求披露之日起 30 天內做出”披露全部或部分公司檔”或”不披露全部檔”的決定。

但是,如果由於文書工作困難或其他正當原因,在 30 天內難以做出披露決定等,我們可能會將期限延長至 30 天。

在任何情況下,索賠人都將以書面形式收到通知。

3. 提交披露實施方法的申請,支付披露實施費,實施披露

如果披露決定已通知,原則上,應在披露決定通知發出之日起 30 天內通過”披露實施方法請求”提出請求。

關於披露的實施方法,除了在大學閱讀這些檔的方法外,還有獲取副本的方法(也可以由申請人的郵資支付)。

實施披露時,必須支付規定的披露實施費。

披露請求費和披露實施費的支付

請通過以下方式之一支付費用:
? 向大學指定的金融機構轉帳
? 在大學資訊披露辦公室視窗支付現金
?通過現金掛號付款
*由於經濟困難,披露實施費可能會因申請而減少或免除。

公司文件管理帳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