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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經驗

根據《小學和初中教師普通許可證頒發教育工作人員許可證法》(《護理經驗特別法》),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師申請人(希望獲得小學或初中教師執照的人)必須獲得7天以上的護理經驗。

該法旨在使希望獲得小學或初中教師普通許可證的人體驗對殘疾人、老年人的護理、説明以及與殘疾人和老年人的互動,以提高教師的素質,並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同時考慮到提高教師對個人尊嚴和社會團結理念的認識的重要性。

在這七天中,大學提供 3 (2) 天的特殊需求學校體驗和 4 (5) 天社會福利機構體驗。 (*( )內的數位為教育學院的學習天數)
體驗內容為協助特殊需要學校及社福設施的教職員(如屬社福設施,則包括照顧、協助、與傷殘人士及長者互動,以及清潔、洗衣等)。 根據將體驗護理等的人的知識和技能水準,以及將進行體驗的特殊支援學校或社會福利設施的類型、工作內容和情況,預計會有廣泛的體驗,而不是所謂的旅行。 大綱如下。

1. 第1次護理體驗指導(特別支援學校(3天體驗)(1月下旬~2月上旬)

資格條件: 法文学部學院、農學院(2年級以上)

3年級以上學生(教育學院除外)可以參加護理體驗,但2年級以上學生從參加1月下旬~2月上旬舉行的指導開始。 主辦機構為愛媛縣立特別支援學校,您將通過大學向愛媛縣教育委員會申請。
對於教育學院的學生(2 年級及以上),將在教育學院附屬的特殊支援學校進行為期兩天的體驗,因此請參加 4 月左右舉行的教育學院學生護理體驗指導。 您無需參加上述指南。

申請護理經驗(特殊需要學校)

  • 提交「護理體驗(特別支援學校)申請表”
    提交時間:指南結束后~2月中旬
    提交地點 : 教育學生支援部 教師教育組 (圖書館 1 樓 學生服務站)
  • 接收設施是愛知縣的特別需要學校(盲人學校、聾人學校和寄養學校)。
  • 接收協調由愛知縣教育委員會(特殊需要教育科)進行。
    由於每個特殊需要學校的情況,接收學校和實施時間可能無法滿足申請人的要求。

2. 提供護理經驗預指導(3月下旬至4月初)

資格條件: 法文学部學院、農學院(3 年級及以上)

請務必參加 3 月下旬 ~ 4 月上旬舉行的預示。 缺席者將無法體驗護理。
時程表將在第 1 屆護理體驗指導「特別支援學校(3 天體驗)」(1 月下旬~2 月上旬)中公佈。
對於教育學院的學生(2 年級及以上),請參加 3 月左右舉行的教育學院學生護理前體驗指導。

目標:教育學院(兩個或兩個以上學生)

請務必參加3月下旬至4月初開始的預科課程,並學習第一年開設的”特殊需要教育基礎和基本(2個學分)”學分。 時程表將在1月下旬至2月初在布告欄上公佈。

3. 第2次護理體驗指導(社會福利設施(4天體驗期)〉(3月下旬~4月上旬)

資格條件: 法文学部學院、農學院(3 年級及以上)

在完成「護理體驗事前指導」後,將對社會福利設施的 4 天護理體驗進行指導,因此請務必參加。

申請護理體驗(社會福利設施)

  • 接收設施將成為縣內的社會福利設施。
    如果您有特殊原因,希望在縣外的社會福利設施體驗護理,請聯繫教師教育組(圖書館 1 樓學生服務站)、教育學生支援部。
  • 接收協調由愛知縣社會福利委員會進行。
  • 提交「護理體驗(社會福利設施)申請表」,支付體驗費用

提交時間:每年 4 月初
提交地點: 我們將在護理體驗指南中告知您。

4. 頒發證書

護理經驗結束后,我們將製作證書,證明接收設施進行了護理等體驗,並分發給每個人。 (不包括教育學院附屬特殊需要學校的證書。 )

  1. 體驗者應攜帶證書到接收位置。
  2. 原則上,您不能重新頒發證書,因此請在申請教育工作人員許可證時(畢業時)將頒發的證書妥善保管。

5. 健康證明

為了體驗護理,您必須向接收機構提交健康證明。
健康證明將在大學準備,因此請務必在 4 月參加體檢。
(無法接受健康檢查的人需要保健所或醫院的診斷書。 )

6. 購買保險

希望體驗的人必須購買保險,以應對與護理等經驗相關的事故。 由於大學將批量加入,請購買大學事故附帶責任保險。

7. 麻疹抗體檢測

有經驗的人必須能夠確認他們患有麻疹抗體。
向教育支援課教師教育組提交有抗體或接種過麻疹疫苗的檔。
我們將在指南中提供詳細資訊。

8. 其他注意事項

  • 決定的實習地點和實習時間的變更是不允許的,所以請仔細考慮並申請。
  • 在體驗期間,請務必遵循接收者的指導。 如果客人不遵守指導,酒店可能會自行決定取消。
  • 接收學生的決定將在 4 月下旬 ~ 6 月做出。 我們會在收到決定通知后立即通知您,因此請到教務組領取相關文件。